受理单位:贵德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贵德县迎宾东路89号(县政府大院旧楼5楼)
联系电话:0974-8551076
法律依据:1、《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五条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受理条件:1、已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2、通过相应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培训和考核。
申办材料:1、《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考核申请表》。2、通过相应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单。3、已经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期限:法定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