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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德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来源:贵德县财政局    时间:2018年03月27日    

2018年贵德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提高涉农资金在精准扶贫工作领域的使用效益,落实好《贵德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圆满实现到2019年整县脱贫、2020年巩固提升、到202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要求,抢抓国家、省上出台的关于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机遇,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 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大扶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照原渠道进行整合使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激发本县内生动力,确保发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扶贫攻坚领域的助推作用,全面实现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

二、整合资金范围  

   贵德县2018年统筹整合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和省、州、县级、发达省援青涉农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跨年度资金)、存量涉农资金。具体包含:用于扶贫开发的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扶贫搬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费、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农村“一事一议”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等建设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技推广、农牧业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供销改革发展、供销社服务业发展专项等资金;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草原植被恢复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天然林保护、造林补贴、经济林工程、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用于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旅游业发展的乡村旅游发展资金;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教育、卫生、文化等资金;用于民生的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危房改造等到村到户资金。

三、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2018年,尕让、河西镇、拉西瓦镇、新街乡等4个乡镇20个贫困村及34个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37户4377人。其中,河西镇15个村计划脱贫167户526人,拉西瓦镇8个村计划脱贫150户440人,尕让乡22个村计划脱贫675户2295人,新街乡9个村计划脱贫345户1116人,实现新街乡上卡村、下卡村、新街村、尕么堂村、鱼山村,尕让乡的亦什扎村、亦扎石村、大磨村、千户村、扎力毛村、阿言麦村、关加村、业隆村、东果堂村、洛乙海村、者么昂村、席芨滩村,拉西瓦镇曲乃海村、叶后浪村等20个贫困村退出,通过各类项目带动,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2元。

四、纳入涉农整合资金总规模、构成及年初计划整合情况

2018年纳入涉农整合资金总规模为1886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各类涉农资金为13044万元;县级各类资金为5816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规模为12375万元,其他待整合产业项目资金6485万元。详见附件:2018年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统计表

  (一)上级下达各类涉农资金13044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0725万元,其中:

1、2018年下达扶贫开发方面资金5673万元(中央资金5673万元,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50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5573万元。

2、2018年下达水利发展资金6671万元(中央资金6671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4852万元。

3、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700万元(中央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200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00万元。

(二)县级安排涉农资金5816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650万元,其中: 

1、下达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二改一)966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400万元。

2、下达新街乡易地扶贫项目资金900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400万元。

3、下达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风险防控资金510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510万元。

4、下达政策性金融脱贫攻坚扶贫风险金340万元,年初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40万元。

5、下达农业扶持发展资金1000万元。

6、下达旅游发展扶持资金1300万元。

7、下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资金800万元。

五、整合资金分配及责任分解(12375万元)

1、精准脱贫到户产业建设项目资金685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2、深度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3、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284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4、贫困人口保险助推项目资金118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5、贫困人口短期劳动技能培训项目资金7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6、贫困大学生青春创业风险防控金6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7、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贷款本息5652万元(其中;,本金3772万元,利息188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8、贵德县尕让乡亦什扎村草原建设项目300万元(责任单位:财政局)

9、贵德县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二改一)400万元(责任单位:住建局)

10、贵德县新街乡易地扶贫项目资金40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11、贵德县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风险防控资金51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12、贵德县政策性金融脱贫攻坚扶贫风险金340万元(责任单位:扶贫局)

六、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及县委、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德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局,由扶贫开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日常事务工作,各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用于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攻坚,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等各方面监管力量的衔接配合,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引导建立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四)强化部门配合。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全县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负责对乡镇涉农项目审批工作;负责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资金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目标考核、涉农项目总体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调度工作;负责拟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参与涉农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涉农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涉农项目督查督办工作的;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县项目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部门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对乡镇报送项目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督促落实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涉农项目的县级验收工作;参与全县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单位):负责编制乡镇脱贫规划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涉农资金报账管理工作;负责涉农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负责组织涉农项目乡、村级验收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确保涉农政策、资金安排宣传到村、到组、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脱贫奔康。

(六)严格奖惩制度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绩效考核力度,制定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考核细则,定期通报,年终严格兑现,对整合工作力度大、项目管理规范的部门和乡镇予以表彰;对整合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以各种借口干扰阻碍统筹整合资金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推进。